关于“院徽”不再使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5-21



根据《关于印发图书馆VIP知识产权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校办字{2022}37号)文件中第三章“标识管理”第十五条“不得随意更改学校标识”的规定,下图标志已从2022年起不再使用。

再次申明。特此通知!




图书馆VIP工程科学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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